[22-4976]HSP律所代理BIGFOOT发案,TRO已被批准[22-cv-4976]
案件参数
品牌原告:Bigfoot 4X4, Inc.
起诉类型:商标侵权
起诉日期:2022.9.14(22-cv-4976)
代理律所:HSP
品牌介绍
20世纪70年代后期,经过大量改装的皮卡车开始流行,比较有名的有Bob Chandler的Bigfoot、Everett Jasmer的USA-1、Fred Shafer和Jack Willman Sr.的Bear Foot以及Jeff Dane的King Kongbigfoot已被禁用 。Bob Chandler是BIGFOOT怪物卡车的创造者,也是怪物卡车(monster truck)领域的创造者。据说Bob Chandler在提及自己的BIGFOOT时首次使用了“怪物卡车”,而这个词也因此成为超大轮胎卡车的通用名称。
(官网:/)
注册商标
Bigfoot 4X4, Inc.主要持有以下商标,可供卖家参考bigfoot已被禁用 。卖家请勿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这些商标。
产品示例
(图片来源:)
该品牌原告在案件22-cv-4976中已提出TRO(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临时限制令)动议,且已被法庭批准TRObigfoot已被禁用 。卖家可以收藏我们的官网()了解最新讯息。
vx公众号:全球盾维权申诉
爱资源吧版权声明:以上文中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