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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认知语言学的哲学蕴涵

时间2022-12-08 19:45:07发布分享专员分类系统综合问题浏览191

今天小编给各位分享philosophy的知识,文中也会对其通过理论|认知语言学的哲学蕴涵和认知语言学的几大理论等多篇文章进行知识讲解,如果文章内容对您有帮助,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进入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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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理论|认知语言学的哲学蕴涵
  • 认知语言学的几大理论
  • 什么是认知语言学认知语言学的原则
  • 什么是认知语言学 什么是认知语言学
  • 一、理论|认知语言学的哲学蕴涵

    认知语言学不可能建立在先验哲学世界观基础之上,就其所运用的第二代认知科学理论方法,以及对就概念、理性和语言的理解贡献而言,认知语言学具有重大的哲学蕴涵。它既提供了强烈批判传统哲学观点的依据,又促使我们形成“经验主义哲学观”。

    一、经验主义哲学

    我们提及的每个隐蔽的神经系统和认知机制,不仅有助于构造我们的概念系统,而且有助于编织我们的经验。

    (1)我们按照事物自身来体验其色彩,尽管现在已知并非如此。而是神经系统负责我们色彩词范畴的内部构造,也为我们创造了对色彩的体验。

    (2)我们体验依据意象图式(如有界区域,路径,中心和边缘,具有前后的物体,某个区域其上、其下及其侧的事物)而形成的结构的空间。然而我们现在已知,空间自身并无此类结构。视域拓扑脑图、定向感细胞,以及大脑中的其他高度结构化神经系统,不仅为我们创造了意象图式的概念,还根据这些意象图式创建了有结构的空间的体验。

    (3)我们根据活动和环境来体验时间,即使这些没有一个是时间自身固有的。根据运动将时间概念化的隐喻,不仅创建了按照运动来理解和思考时间的方式,而且还引导我们,或者通过我们自己的移动来体验时间如何流动。

    (4)我们体验到“不白之冤”的心态失衡。然而,作为“平衡”的公平正义概念并非客观宇宙的一部分。“道德核算隐喻”不仅给予我们依据平衡而使“公正”概念化的方式,而且允许我们如同体验不平衡那样体验不白之冤,以及像恢复平衡一样纠正错误。

    我们的世界经验与我们对世界的概念化分不开。实际上,在许多情况下(不是所有情况!),描述我们无意识概念系统的隐蔽机制,同样也在我们的经验创造中发挥着核心作用。这并不意味所有的经验都是概念的(远非如此!),也不意味全部概念都是由塑造经验的隐蔽机制创造的。尽管如此,在塑造概念与塑造经验的隐蔽机制之间存在广泛而重要的交叠。

    就此而言,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成果。在很大程度上,正是我们的隐蔽概念机制,包括意象图式、隐喻和其他亲身的想象结构,使我们体验事物成为可能。照此看来,我们认知的无意识,不仅在概念化上,而且在创造所经历的世界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这是一个基于经验主义的重要发现,而且确实对未来的研究——发现这些现象如何存在——是一个同样的重要领域。

    二、常识

    我们已经进化到如此程度,以至于意义的隐蔽机制为我们产生了允许我们在世界上正常运作的总体经验。我们平常的基本经验——基本层级事物、基本空间关系、基本色彩和基本行为——的优势,通向意义和真相的常识理论,从而这个世界从真实和客观上,就像我们所体验的和概念化的那样存在。正如所见,在日常的简单情况中,恰恰因为我们的亲身本性和想象能力,常识理论才能很好地运行。然而,如果在概念化或世界观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常识理论则无能为力,而这些情况相当常见。

    既然概念化机制来自我们内部的隐蔽机制,那么这些机制也就不在我们对真实的老生常谈的理解之中。但是实际上,语言使用者认为的真实与我们隐蔽机制的亲身理解有关。

    三、亲身的真实

    如果一个人清楚,某个句子的表达符合了他所了解的情况,他会认为这个句子是“对的”。

    传统的真实符合论遗漏的是,在形成人类概念的真相时人类所扮演的角色。如果没有以下因素,真相则不会存在:①使情境得以概念化的心智;②人们按惯例使用的表达概念化情境的语言。概念化模型要求产生的真相所特有的概念,是由心智的隐蔽机制自身生成的。为了理解真相,语言使用者必须能够使概念化的这些机制明显可见。这是认知科学和认知语言学研究的中心任务之一。

    这些机制在隐喻思维中显得尤为清晰。在隐喻思维或某个特定框架中被概念化的某个情境,对语言使用者而言,亲身的真实符合论允许我们用情况中的“真相”来理解正常含义。正如所见,当我们把时间概念化为资源——并且寄生于该隐喻时,我们体验时间,就把它作为一种可浪费或可节约、可虚度或可珍惜的有限资源。如果我们依照“时间如资源”对情境的概念化,那么“我浪费了你大量时间”“你虚度时间”便是对的。即使是不依赖于隐喻的时间,本身也并非一种资源。如果我们把隐喻扩展到包括“偷时间”,那么我们文化中的人们,便有可能把“大部分员工每周从雇主那儿偷走2.2 小时”看作事实,也就是视为真相而接受。

    亲身的真实符合论描述了对语言使用者而言通常所认为的真相,尽管就真相自身而言,并没有给出科学的解释。对于这一解释,我们必须回到第七章中的亲身的科学实在主义理论。假定一个占星家提供了用占星术语对某事的解释,按照占星家的隐喻世界观,他会认为这样的解释是对的。亲身的真实符合论也就解释了就占星家为占星而言的所谓“对”的理解。但是,占星学的真相与亲身科学实在主义的真相是相抵触的,因为真相的解释至少需要广泛的会聚证据和可预测性。占星术不符合真相的标准。对个人世界观所认为的真相与科学标准的合理真相,认知语义学都可以使之言之有理。

    四、世界观

    世界观是始终如一的概念群集,尤其是含有一个或多个概念域中的隐喻概念。因此一个人可以拥有比如哲学、道德和政治的世界观。世界观掌控着一个人如何理解世界,因此深深影响人们的行为。多重世界观可谓司空见惯,并且人们通常在它们之间来回移动。文化能使世界观产生很大差异。在认知语言学中,世界观的研究是一个相当重要的任务。

    通过我们的概念系统,包括我们的隐喻系统所描述的实体和行为具有普通的本元学的特征——我们所认为的存在(主体自身特性、因果路径、本质、心智视觉、道德危机、浪费时间,诸如此类)。我们日常的本元学不是幻想出来的,它让我们得到我们的日常生活。尽管如此,本元学还是由隐喻和其他亲身概念结构构成的。

    五、基于实证的可靠的语言哲学

    总之,有一个经过充分并广泛考虑而形成的语言的经验理论,与第二代认知科学相一致,它不会被乔姆斯基传统中形成的形式主义理论那种哲学假设所扭曲。认知语言学的开拓者看到,这个经验主义理论是对全方位语言现象的更概括的说明,并且更适合会聚性证据,也更符合认知科学中的非哲学驱动结果。

    正如人们预料的,因为认知语言学与第二代认知科学相一致并有所拓展,所以它与解析哲学不一致,无论是其形式主义版本还是日常语言版本。认知语言学也与后结构主义哲学,以及混杂了笛卡尔观念和形式主义哲学的乔姆斯基思想不一致。认知语言学家认为这是一个优势条件,摆脱了从先验哲学中产生的其他学科限制和扭曲语言研究的影响,同时允许认知语言学吸收其他理论不能吸收的认知科学的重要成果。这些成果包括空间关系、隐喻、转喻、框架、融合、分类、体的系统、一词多义、辐射状范畴、心智空间现象、语法化、象似性等。实际上,认知语言学家描述这些主题的动机,是因为它们处于哲学的束缚理论的范围之外,却在语言现象中占有压倒性比例。在语言学这个舞台上,人们可以明显地看到先验哲学世界观束缚的影响。

    我们一直赞同一种基于实证的可靠哲学,它把心智亲身性、认知无意识和隐喻性思维融会贯通。这样融合而成的认知语言学,提供了一种基于实证的可靠语言理论,可以作为实证的可靠语言哲学的基础。然而,鉴于认知科学和语言学已经做的这些工作,这种语言的哲学可以做什么呢?

    本书要阐释的部分内容,就是关于这种语言哲学的极其重要的功能,也就是,对重要概念的可靠的认知分析,以及这种分析对哲学的重要文本和在文化领域中的应用。

    考虑到我们的语言绝不仅仅为了适应世界,总是要与亲身性理解相结合,语言哲学便成为一项准确描绘亲身理解并指出其影响的工作。根据这样的概念重建,利用认知语言学的语言哲学,每个人都可以尝试应用。其任务就是用经验的可靠方式来揭示认知无意识,并指出这种启迪的原因。在生活的许多领域,如道德、政治、经济、教育、人际关系、宗教以及我们的所有文化,这是一项亟待完成并具有非凡价值的工作。

    本文选自图书《肉身哲学:亲身心智及其向西方思想的挑战(全二册)》

    原书名: Philosophy in the Flesh:The Embodied Mind and Its Challenge to Western Thought

    作者:[美]乔治·莱考夫(George Lakoff) 马克·约翰逊(Mark Johnson)

    转自: 世图语言学

    一、认知语言学的几大理论

    认知语言学
    认知语言学是语言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它以第2代认知科学和体验哲学为理论背景,在反对主流语言学转换生成语法的基础上诞生,在1980年代后期至1990年代开始成型。认知语言学涉及人工智能、语言学、心理学、系统论等多种学科,它针对生成语言学天赋观,提出:语言的创建、学习及运用,基本上都必须能够透过人类的认知而加以解释,因为认知能力是人类知识的根本。
    主要流派
    认知语言学不是一种单一的语言理论,而是代表一种研究范式,是多种认知语言理论的统称,其特点是把人们的日常经验看成是语言使用的基础,着重阐释语言和一般认知能力之间密不可分的联系。这些语言理论虽不相同,但对语言所持的基本假设都大同小异,都不同程度地认可上一节提到的基本观点,只是在讨论和关注的具体语言现象上有所差别。认知语言学主要理论方法有:Fillmore、Goldberg 等人的“构式语法”(Construction Grammar);
    Langacker 的“认知语法”(Cognitive Grammar);
    Lakoff、Talmy 等人的“认知语义学”(Cognitive Semantics);
    以及S. Lamb 的神经"认知语言学"(Neurocognitive Linguistics)等。
    区别形式
    与形式语言学的区别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与形式语言学相反,认知语言学认为,人的语言能力并不是一种独立的能力,而跟人的一般认知能力紧密相关。
    第二,与形式语言学相反,认知语言学认为句法作为语言结构的一部分并不是自足的,句法跟语言的词汇部分、语义部分是密不可分的,后者甚至更重要。
    第三,跟形式语言学不同,认知语言学认为语义不仅仅是客观的真值条件,而是主观和客观的结合,研究语义总要涉及人的主观看法或心理因素。
    第四,跟形式语言学不同,认知语言学认为语言中的各种单位范畴,和人所建立的大多数范畴一样,都是非离散性的,边界是不明确的。
    第五,跟形式语言学不同,认知语言学还在承认人类认知共通性的同时,充分注意不同民族的认知特点对语言表达的影响。

    二、什么是认知语言学认知语言学的原则

    认知语言学是语言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它以第2代认知科学和体验哲学为理论背景,那么你对认知语言学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我整理关于什么是认知语言学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认知语言学的创立者
      认知语言学的创立者普遍被认为是乔治·雷可夫(George Lakoff)、马克·约翰逊(Mark Johnson)及朗奴·兰盖克。当中雷可夫及约翰逊专门研究语言中的隐喻及其与人类认知的关系;而兰盖克的专长在于认知语法。

      乔治·雷可夫:认知语言学的其中一位创立者,提倡隐喻是人类日常语言活动中的必须认知能力。

      戴浩一:台湾“国立”中正大学语言学研究所教授,是少数的华人专长于认知语言学。

      王士元:香港中文大学现代语言学系暨中研院院士,另一少数的华人专长于认知语言学。

      王寅:四川外语学院外国语文中心教授,四川大学博士生导师,是近几年国内认知语言学的领军人物。出版了几部相关专著,其《构式语法研究》是国内首部有关构式语法的著作;并发表了几十篇相关论文。

      张敏:香港科技大学人文社科学院教授。著有《认知语言学与汉语名词 短语 》。
      认知语言学的主要流派
      认知语言学不是一种单一的语言理论,而是代表一种研究范式,是多种认知语言理论的统称,其特点是把人们的日常 经验 看成是语言使用的基础,着重阐释语言和一般认知能力之间密不可分的联系。这些语言理论虽不相同,但对语言所持的基本假设都大同小异,都不同程度地认可上一节提到的基本观点,只是在讨论和关注的具体语言现象上有所差别。认知语言学主要理论 方法 有:Fillmore、Goldberg 等人的“构式语法”(Construction Grammar);

      Langacker 的“认知语法”(Cognitive Grammar);

      Lakoff、Talmy 等人的“认知语义学”(Cognitive Semantics);

      以及S. Lamb 的神经"认知语言学"(Neurocognitive Linguistics)等。
      认知语言学的原则
      1、概念语义

      意义等同于概念化,即心理经验的各种结构或过程,而不是可能世界中的真值条件:一个表达式的意义就是在说话人或听话人的大脑里激活的概念,]更为具体地说,意义存在于人类对世界的解释中,它具有主观性,体现了以人类为宇宙中心的思想,反映了主导的 文化 内涵、具体文化的交往方式以及世界的特征。这一原则表明,意义的描写涉及词与大脑的关系,而不是词与世界之间的直接关系。

      2、 百科 语义

      词及更大的语言单位是进入无限知识网络的入口。对一个语言表达式的意义要进行全面的解释,通常需要考虑意象(视觉的和非视觉的)、隐喻、心理模型以及对世界的朴素理解等。因此,一个词的意义单靠孤立的词典似的定义一般来说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必须依赖 百科知识 方可达到目的。

      3、典型范畴

      范畴并不是由标准[span]属性模型(criterial2at2 tribute models)定义的,也不是由必要和充分特征定义的(Lakoff 1987; Taylor 1989) 相,范畴是围绕典型、家族成员相似性,范畴中各成员之间的主观关系组织起来的。

      4、语法性判断

      语法性判断涉及范畴化。一个话语的语法性或可接受性并不是二分的,]即要么可接受,要么不可接受,而是渐进的。因此,语法性判断是渐进的,并且同语境、语义以及语法规则密切相关。认知语言学家并不像生 成语 法学家那,要把语法写成是一部生成一种语言中所有并且是唯一合乎语法的 句子 那样的语法,因为语法性判断具有渐进性、可变性以及语境的依赖性,要实现生成语法学家所期望的目标显然十分艰难。

      5、语言与其他认知

      认知语言学之所以为认知语言学是因为它要在一般的认知中寻找语言现象的类似物。认知语言学家积极吸收心理学关于人类范畴化、注意以及记忆等的研究成果来丰富自己的理论从而使认知语言学更加具有活力。由此可见语言与其他认知机制具有密切的关系。

      6、句法的非自主性

      句法是约定俗成的模式,声音(或符号)通过这种模式传达意义,因此,句法并不需要自己特殊的元素(primitives)和理论结构。约定俗成的符号模式是说话人通过实际话语获得的,而要获得语法知识只有通过这样的符号模式才能实现。认知范式中虽有不同的理论方法,但以上六条基本原则足以把这些理论方法紧密联系起来。它们界定了认知语言学的内涵和范围,并使认知语言学与其他认知学科区别开来。
      认知语言学与形式语言学的区别
      第一,与形式语言学相反,认知语言学认为,人的语言能力并不是一种独立的能力,而跟人的一般认知能力紧密相关。

      第二,与形式语言学相反,认知语言学认为句法作为语言结构的一部分并不是自足的,句法跟语言的词汇部分、语义部分是密不可分的,后者甚至更重要。

      第三,跟形式语言学不同,认知语言学认为语义不仅仅是客观的真值条件,而是主观和客观的结合,研究语义总要涉及人的主观看法或心理因素。

      第四,跟形式语言学不同,认知语言学认为语言中的各种单位范畴,和人所建立的大多数范畴一样,都是非离散性的,边界是不明确的。

    三、什么是认知语言学 什么是认知语言学

    1、认知语言学是语言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它以第2代认知科学和体验哲学为理论背景,在反对主流语言学转换生成语法的基础上诞生,在1980年代后期至1990年代开始成型。认知语言学涉及人工智能、语言学、心理学、系统论等多种学科,它针对生成语言学天赋观,提出:语言的创建、学习及运用,基本上都必须能够透过人类的认知而加以解释,因为认知能力是人类知识的根本。

    2、认知语言学的创立者普遍被认为是乔治·雷可夫(George Lakoff)、马克·约翰逊(Mark Johnson)及朗奴·兰盖克。当中雷可夫及约翰逊专门研究语言中的隐喻及其与人类认知的关系;而兰盖克的专长在于认知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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