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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尔街日报》社评:亚裔美国人应获得平等的权利

时间2023-01-16 03:12:06发布分享专员分类系统综合问题浏览211

今天小编给各位分享critical的知识,文中也会对其通过《华尔街日报》社评:亚裔美国人应获得平等的权利和亚裔和华人的区别是什么?等多篇文章进行知识讲解,如果文章内容对您有帮助,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进入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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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尔街日报》社评:亚裔美国人应获得平等的权利
  • 亚裔和华人的区别是什么?
  • 亚裔特指黄种国家的吗?如果是,包不包括南亚和中亚。西亚的人又如何称呼?
  • 美国公民的选举权是如何变化的?
  • 一、《华尔街日报》社评:亚裔美国人应获得平等的权利

    导读:在美国新一届政府上台后,虽然总统拜登发布多道行政命令促进美国社会的种族平等,但美国根深蒂固的种族歧视仍无处不在。 去年十月美国司法部根据诸多亚裔家长和学生提供的证据,对耶鲁大学在本科生招生过程中存在的歧视行为提起诉讼,但在当地时间周三,美国司法部却主动撤销了这起诉讼。为此,《华尔街日报》发表社论,批评拜登政府做法欠妥,支持在大学入学过程中保证各种族享有同等的机会。观察者网翻译本文,谨供读者了解美国种族不平等的社会现实。

    【文/《华尔街日报》社评 译/观察者网 由冠群译】

    拜登总统在发布“促进种族平等”的行政命令时特别提到了亚裔美国人。这些命令中有一项是禁止联邦政府使用“武汉病毒”之类的字眼,另一项是要求司法部更好地追踪调查针对亚裔美国人的仇恨犯罪。在推行这些措施的过程中,拜登更喜欢谈论促进“公平”而不是给予所有族裔同等待遇。

    周三,美国司法部撤销了自己发起的耶鲁大学种族招生诉讼案,这就向我们展示了拜登为什么会这么做。在前司法部长比尔·巴尔的领导下,司法部曾指控耶鲁大学的种族偏好行为违反了《1964年民权法案》。甚至在参议院确认新司法部长或民权司负责人之前,司法部就已经采取了行动。

    疫情期间,美国针对亚裔的种族仇恨犯罪增多 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现在,针对哈佛的私人诉讼仍在继续,这起诉讼是由公平招生组织(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发起的。但政府很可能不久就会撤回其支持性的简报,该简报尖锐批评哈佛大学“系统性排斥亚裔美国申请人。”

    现在亚裔美国人正在关注着事态发展。尽管许多人为政府拒绝使用“中国流感”等字眼而感到欣慰,但当美国最具竞争力的学院和大学拒绝他们的孩子入学只是基于种族原因而不考虑其它条件时,他们都真切感受到了现实的伤害。

    美国亚裔教育联盟(AACE)主席赵宇空说:“我对拜登政府司法部仓促决定撤销耶鲁大学诉讼案感到极度震惊,在8天前拜登总统还签署了一项行政命令,声称要打击歧视亚裔的行为。”

    美国亚裔教育联盟发起抗议运动 图片来源:美国公益网站Minding the Campus

    这就是“公平”在实践中的含义。传统上,种族公正意味着要坚持不分种族,平等对待每一个美国人。但在拜登的支持下,民主党左派采纳了起源于大学的批判性种族理论(Critical Race Theory)。无论是否有证据证明某种具体的歧视行为存在,该理论都将种族之间的每一个差异归因于“系统性种族主义”。拜登政府现在的政策目标是强行实现进步派人士(progressives)想要的种族结果,即使这意味着要通过种族歧视的手段来获得。

    撤销针对耶鲁大学的诉讼是对法律平等的沉重一击。尽管公平招生组织在去年11月第一巡回上诉法院审理的哈佛诉讼中败诉,但他们一直认为,自己战胜种族招生偏见的最大指望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该组织已表示将对耶鲁提起诉讼。

    大多数美国人不希望政府把一个种族和另一个种族对立起来。在过去两年里,曾有人提议投票废除“种族偏好禁令”,但美国最奉行自由主义的两个州——华盛顿州和加利福尼亚州的选民投票否决了该方案。2019年,一项皮尤调查发现,73%的美国人认为种族不应该成为大学录取新生的衡量标准。

    拜登政府在促进“公平”的过程中给出暗示,它已经放弃了给予所有族裔公平和同等的待遇。就像每一个存在种族偏袒现象的社会一样,这样做将导致进一步的社会分裂和怨恨。由此产生的不公正和混乱将继续下去,直到最高法院彻底停止回避这个问题,执行反种族偏好的规定。

    (观察者网由冠群译自美国《华尔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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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亚裔和华人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如下:

    一、所指人群不同:

    1、亚裔:指具有亚洲血统的公民,在美国主要包括了华裔美国人、韩裔美国人、印度裔美国人、菲律宾裔美国人等。

    2、华裔:指定居在国外的华人已经取得中国以外的国籍者(也称为x籍华人)和在国外出生,根据出生国的法律而拥有外国国籍者。也就是说从法律上说他们已经不是中国公民。但是从血统上说他们是华人的后代(后裔)。

    二、起始时间不同:

    1、亚裔:始于汉朝,中国人到外国侨居,传说开始于周秦时代,但有史可查的是汉朝。

    2、华裔:始于20世纪四五十年代。

    文化含义:

    20世纪四五十年代:

    美国亚裔各族虽具体处境有所不同,但文化选择趋向与华裔大体一致,基本上是义无反顾地认同美国。到了六七十年代,情况发生了逆转,即亚裔中的大多数,通过审视自己在美国的社会地位与身份属性,进而主张放弃对美国主流文化的追求。

    确立亚裔美国文化在美国社会的真正地位。这种转变具有里程碑意义,它反映了美国泛亚裔族群意识的深度觉醒,是所有亚裔美国人在特定历史时段取得的丰硕精神成果。本文将着重分析泛亚裔族群意识形成的内外动因,探讨“亚裔美国人”称谓的文化含义。泛亚裔族群意识的形成,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

    20世纪六七十年代:

    国际政治力量发生了重大改组,一大批新独立的国家从帝国主义的殖民体系中分离出来,进而形成了“第三世界”。这种新的组合,不仅打击了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的嚣张气焰,还使种族平等成为一项国际公认的准则,从而在世界历史上开始了一场新的革命。

    国际上这一新的现象,极大地鼓舞了具有批判现实传统的美国知识分子,在国内发动了声势浩大的“新左派运动”,“反传统文化运动”以及黑人民权运动,矛头直指美国的内外政策和社会问题。其中倍受关注的两大主题,一是要求种族平等,一是反对越战。这些运动所形成的强劲的社会思潮,给美国现行体制以前所未有的冲击。

    在激烈的社会动荡中,美国学术界的研究理念也发生了变化。少数族裔,这个一度受到忽视或被“边缘化”了的社会群体成为史学研究的重要内容,“黑人史,亚裔史,土著美国人史,西班牙裔史,妇女史,同性恋史等领域呈现十分繁盛的景象。”

    由此,少数族裔在美国历史中的地位得到空前的强调。在此期间,美国政府颁布实施新的(移民法》(1965年),废除旧有的民族来源制,实行限额条件下的优先原则。随着法案的实施,亚洲移民数量激增,使得美国亚裔队伍不断扩充。

    移民素质有较大提高,使得亚裔的社会经济地位明显加强;移民中女性明显增多,使得亚裔的性别比例更趋平衡。这对美国亚裔反对种族歧视,争取社会平等权利,无疑是一个有利的时机。在上述背景下,作为曾经被主流社会“消音”的美国亚裔,尽管步子迈得迟缓一点,但仍以积极的姿态和独特的方式,加入到这场质疑美国社会,文化和根本价值观的运动中。

    以上内容参考、

    二、亚裔特指黄种国家的吗?如果是,包不包括南亚和中亚。西亚的人又如何称呼?

    亚裔 编辑
    亚裔美国人是指具有亚洲血统的美国公民,主要包括了华裔美国人、菲律宾裔美国人、韩裔美国人、印度裔美国人等。
    中文名 亚裔 血 统 亚洲血统 所 属 美国公民 种 类 华裔美国人、菲律宾裔美国人 时 间 20世纪四五十年代 购买力 4.7%
    目录
    1 文化含义
    2 社会地位
    3 亚裔形象
    4 工作消费
    5 问卷调查
    文化含义编辑
    20世纪四五十年代
    美国亚裔各族虽具体处境有所不同,但文化选择趋向与华裔大体一致,基本上是义无反顾地认同美国。到了六七十年代,情况发生了逆转,即亚裔中的大多数,通过审视自己在美国的社会地位与身份属性,进而主张放弃对美国主流文化的追求,确立亚裔美国文化在美国社会的真正地位。这种转变具有里程碑意义,它反映了美国泛亚裔族群意识的深度觉醒,是所有亚裔美国人在特定历史时段取得的丰硕精神成果。本文将着重分析泛亚裔族群意识形成的内外动因,探讨“亚裔美国人”称谓的文化含义。泛亚裔族群意识的形成,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
    20世纪六七十年代
    国际政治力量发生了重大改组,一大批新独立的国家从帝国主义的殖民体系中分离出来,进而形成了“第三世界”。这种新的组合,不仅打击了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的嚣张气焰,还使种族平等成为一项国际公认的准则,从而在世界历史上开始了一场新的革命。国际上这一新的现象,极大地鼓舞了具有批判现实传统的美国知识分子,在国内发动了声势浩大的“新左派运动”,“反传统文化运动”以及黑人民权运动,矛头直指美国的内外政策和社会问题。其中倍受关注的两大主题,一是要求种族平等,一是反对越战。这些运动所形成的强劲的社会思潮,给美国现行体制以前所未有的冲击。
    在激烈的社会动荡中,美国学术界的研究理念也发生了变化。少数族裔,这个一度受到忽视或被“边缘化”了的社会群体成为史学研究的重要内容,“黑人史,亚裔史,土著美国人史,西班牙裔史,妇女史,同性恋史等领域呈现十分繁盛的景象。”由此,少数族裔在美国历史中的地位得到空前的强调。在此期间,美国政府颁布实施新的(移民法》(1965年),废除旧有的民族来源制,实行限额条件下的优先原则。随着法案的实施,亚洲移民数量激增,使得美国亚裔队伍不断扩充;移民素质有较大提高,使得亚裔的社会经济地位明显加强;移民中女性明显增多,使得亚裔的性别比例更趋平衡。这对美国亚裔反对种族歧视,争取社会平等权利,无疑是一个有利的时机。在上述背景下,作为曾经被主流社会“消音”的美国亚裔,尽管步子迈得迟缓一点,但仍以积极的姿态和独特的方式,加入到这场质疑美国社会,文化和根本价值观的运动中。
    反越战运动
    美国侵略越南的行径,引起了全美各族人民的广泛愤怒。许多亚裔人认为,这场战争的性质是美国对

    反越战运动
    亚洲人进行的种族歧视与种族侵略。而且,“纵观种族主义者在世界范围内悠意横行的历史,当前白人殖民掠夺性的战争和亚洲人民的流血事件不会很快停止,它将会无止境地拖延下去。”鉴于美军在越南的暴行,越来越多的美国亚裔大学生及高中生震惊地意识到:“美国士兵瞄准和射杀的敌人是和他们长着一样面孔的亚洲人。”所以,当他们群情激奋,走上街头的时候,并不像白人抗议者那样高喊“我们要和平”或“把军队撤回来”等口号,而是从自身的角度出发,高举“停止屠杀亚洲兄弟姐妹”,“拒绝种族战争”等标语牌,齐声高喊同样的口号参加反战游行。显然,他们把这场战争与自己遭受种族压迫联系起来,并开始相信,无论自己做何种努力,主流社会把亚裔视为亚洲人,外来者这一事实,不会有任何改变。这样一种全新的认识,有利于泛亚裔族群意识的形成。
    黑人民权运动
    美国亚裔之所以积极投身于黑人争取民权的运动,就是因为他们切实感到自己的身份,地位与黑人有许多共同之处。这个运动,“给我们带来了种族自豪感和种族自尊;同时领悟到:“政治斗争和一个全新的认同之间有着重要的联系,……对于作为亚裔美国人的意义有r新的理解”;“争取获得经济,政治和文化独立的第三世界国家与争取自主权的美国少数民族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第三世界人民的民族解放斗争与美国国内少数民族要求平等权利的斗争是并行不悖的。”另外,黑豹党关于黑人自卫,重建平等的宗旨,对亚裔学生也有很大影响。因此,民权运动对于泛亚裔族群意识的促进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校园运动
    60年代,加州大学伯克利校区和旧金山州立大学的亚裔学生还在校园内开展了争取自己平等权利的运动。事情源于校方对亚裔学生有关改革历史课设置的正当要求不加理睬,因而导致亚裔学生集体罢课。在

    加州大学伯克利校
    美国的高等学校中,一般都实行以欧美为中心的教育体制,根本不考虑少数民族社区的需要,这也是一种典型的种族歧视。在这种体制下,许多亚裔学生对自己族裔历史了解甚微,甚至作为华裔,连他们怎样被迫生活在唐人街的事实都不清楚。为此,学生们经常自行举行报告会,如伯克利校区举行的“黄种人身份”大会(Yellow Identity Conference),分别讲述了有关华裔,日裔身份的历史,美国对亚洲的政策,唐人街的社会结构与风俗习惯等,一位听过这类报告的学生后来回忆说:“在听报告的全过程中,我频频点头,对演讲者的话表示赞同。一瞬间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经历的一切就是种族歧视。就在那次会议上,我为长久以来积压在心头的感觉找到了一个准确的表达词语。所以,亚裔学生急切盼望历史课程得到改革。在受到校方冷落之后,学生们开始怀疑学校教育的真实目的,有人尖锐地问道:“伯克利的学位对于亚裔究竟意味着什么 我叔叔曾在30年代获得伯克利的工程学位,可是他最终却只是唐人街一家杂货店的店主。
    当关于成立“第三世界学院”的要求再遭搁置时,亚裔学生终于被激怒了,纷纷加入了激进的“第三世界解放阵线”,与学校当局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斗争。1968年秋旧金山州立大学学生的罢课示威活动(The San Francisco State Strike),把亚裔学生校园运动推向高潮。经过五个多月罢课,1969年春,旧金山州立大学创立全美第一个亚裔美国学系;不久,加州大学伯克利校区也设立了少数民族研究课程;到70年代初,加州的巧所大学以及东海岸的一些大学,也相继开设有关亚裔历史,社会与文化方面的课程。
    以校园运动为核心的亚裔学潮,是泛亚裔族群意识形成的重要标志之一,对美国社会和亚裔集团的影响不可低估。首先,它改变了教育界和学术界对亚裔的态度,使亚裔研究和少数民族研究在美国大学教育体系中开始占有一席之地。亚裔研究这一新的学科成为体面的,受尊重的领域,并对美国种族研究起到了提高,创新和繁荣的作用。其次,亚裔学潮改变了舆论环境,使亚裔由原来的被消音(silenced),灭迹(erased),到60年代后期被主流社会听到(heard)和看到(emerged)。尽管仍处于社会边缘,但是跨种族的联合使他们的力量壮大,社会舆论不能再无视他们的存在,政府决策部门对亚裔美国人的了解与关注也有了相对的改进。再次,它是真正意义上的亚裔美国文化,历史,文学的第一代亚裔美国学者与作家的摇篮。1960年,由加州大学伯克利校区激进亚裔知识精英创建,连结全美各地的”亚裔美国人政治联盟“(Asian American Political Alliance),是相当活跃的一个群众性组织。当时,把”亚裔美国人“这个概念正式提出,并把它作为一个政治组织的行为主体,在美国历史上还是首次,其重大意义是显而易见的。它至少从以下方面反映了亚裔族群意识的觉醒:
    首先,承认自己是”亚裔美国人“而非”纯正美国人“,表明亚裔在文化认同观念上,不再追随美国白人的价值标准。
    五十年代罗丝李提出的“融合论”,在当时条件下,对广大亚裔确实有着极大的诱惑力,并致使他们像着魔一样,疯狂地追求并实践着自己的美国梦。(1)但是,正如联盟成员玛莉Uyematsu所指出:在美国化的进程中,亚裔人已经尽力使自己在生理和心理上转换成美国人。……他们放弃了自己的语言,习俗,历史和文化价值观等,以适应白人的文化。然而经过这些努力后,却发现自己并没有被主流社会所接纳,受歧视的状态依然如故。所以他们“对于白种人投来的蔑视眼光”做出的反应,只能是一种“近乎绝望的自卑与永远的迷茫”。联盟创始人Yuji Ichioka说得更为透彻:尽管亚裔扮作白人的模样,模仿他们的行动,说话,几乎在所有方面都力求同他们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自我欺骗般的梦想,反而加重了自己的认同危机。”
    经过这样的反思,广大亚裔深刻意识到:白人的意识和文化,对于自己可望而不可及;必须放弃这种不切实际的美国认同,而应确立一个更加适合自己的特点的新方向。这种认识上的转变,是泛亚裔族群意识形成的关键。其次,彻底否定了“东方人”等带有竣视韵味的蔑称,表明广大亚裔种族平等意识的空前增强。
    自亚洲人第一次登上北美大陆起,就有了“东方人”的“雅号”。以后世代相传,并愈发带有歧视意味。这个称谓,几乎使亚裔生活在充满偏见和限制的“囚笼”中,对他们在美国立足和发展造成巨大障碍。1965年以后,尽管亚洲移民数量不断增大,素质得到提高,经济有所改善,但主流社会对其排斥与歧视却丝毫不减。据1970年调查结果显示:曾被赞誉为“模范少数族裔”的华裔,有巧%的大学毕业生在饭馆,礼品店或食杂店工作,另有许多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成为典型的“不完全就业者”(underemployed);在拥有大学本科学历的男性中,个人收入达到1万美元的只有13。39%,而在同等学历的白人男性中,个人收入达到1万美元的竟占27。7%。至于华裔女性,不完全就业是个普遍现象;即使能够就业,大多也从事文职工作,诸如会计,收银员,秘书,打字员,档案管理员等。据统计,超过40%的华裔女秘书具有大学学历,而大多数从事这种职业的白人女性,往往只有高中学历。在加利福尼亚,华裔女性雇员中的36%从事文书或打字员的职业。
    在这种情况下,广大亚裔对“东方人”的称谓深恶痛绝。但长期以来,一直苦于没有解决办法,只能忍气吞声。“亚裔美国人”作为一个新的概念,强调“亚裔也是美国人”这个主流社会也不得不承认的理念,进而否定了“东方人”等一系列带有明显贬损之意的称谓。围绕称谓问题展开的这场斗争,实质在于对现存种族歧视的维护或反对,反映了广大亚裔种族平等意识的新觉醒。再次,将亚裔不同种族视为一个整体,且有“美国本土第三世界”的认知,是对单一族裔意识的超越。
    长期以来,亚裔各族之间缺少必要的联系,反歧视斗争总是单兵作战。印年代末以来,这种情况发生了根本改观。纵观联盟的诸多言论,无论作者来自哪个特定裔族,其基本立场都是一致的,即都把自己看作亚裔族群的一员,并从此点出发讨论问题。1970年出版的论文集(根:一个亚裔美国读本》(Roots: An Asian American Reader),由联盟核心人物富兰克林沃多,玛莉 Uyematsu,肯 汉纳达,佩琦 李以及玛丽亚程合作撰写,而他们则分别来自日本,印度,中国等不同裔族。书中表达出他们共同的心声:“我们以艰苦的劳动和缴纳的税款,终饱了美国富人的私囊,得到的回报却是没有平等权利,受尽限制与歧视的生活。如同殖民地人民一样,这种生活竟被认为是合理的,不存异议的,可以一成不变的。问题很明显,美国对待亚洲人与其对待境内的亚裔人之间存在着许多相似之处”;DH (P24)“许多困扰第三世界的问题,也同样困扰着美国本土的第三世界。”[III (P225)可以说,相同的经历,社会地位以及争取亚裔人平等权利的共同追求,将泛亚裔族群意识推上了亚裔美国史的舞台。“亚裔美国人”这一称谓将所有亚裔美国人跨民族联合在一起,为他们的身份与属性贴上“独特”的标签,使他们站在一个全新的角度认识自己,界定自己,探寻作为一个亚裔美国人的真正意义。
    60年代末70年代初,一批优秀的亚裔作家开始涌现,他们的作品无一不是在探讨与他们息息相关的种族身份和文化认同问题。华裔美国作家赵健秀(Frank Chin),就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个。他经过历史的和文化的过滤,比较精确地概括“亚裔美国人”文化内涵:“亚裔美国人并不是一个族裔,而是由华裔,日裔和菲律宾裔等几个族裔群体组成。华裔和日裔已经同中国和日本在地理位置,社会文化以及历史诸方面各自分离了七代和四代。他们在美国这块土地上已经演化出了十分独特的文化与情感,它们既不同于中国和日本的特点,也有别于美国白人的特点。就连目前在美国仍然由亚裔族群使用的亚洲各种族的语言,也已经被调整和发展成为表达他们全新经历体验的独特语言。”
    “亚裔美国人”这一称谓,把所有在美国出生的亚洲后裔集结在这个带有强烈政治色彩的命名之下,以空前广泛的亚裔族群集体意识将分散的美国亚裔个体凝聚在一起。它犹如一枚荣誉徽章,一个精美的战利品一样挂在了所有美国出生的亚裔人胸前。
    社会地位编辑
    美国亚裔在大选中的地位
    亚裔在美国只属少数,却是不可忽视的票源和捐款来源。因为,亚裔不但是多元社会的美国经济能力较强的群体(据前不久发表的“亚太美籍人士现状”指出,在全美年收入7万5000美元以上的阶层中,亚裔所占比例最高,且略超过白人),也是人口增长最快的少数族裔群体,资料表明,自1970年以来亚裔人口已经增加一倍,预估到2020年将增至2000万人,占全美人口的6%。
    前车之鉴,参与争夺提名的各路人马都知道亚裔选票的重要。从形势来看,戈尔和小布什都在极力拉拢亚裔社群,其中小布什更获得加州财政厅长邝杰灵的支持,令其在加州亚裔中的地位大为巩固。戈尔作为民主党大热门和克林顿时代的副总统,一贯地强调要争取亚裔支持,只是政治献金风波至今还未平息,民主党的长期筹款人夏铃更在日前被判有罪。为免瓜田李下,戈尔在争取支持的同时不得不小心翼翼。
    值得一提的是,亚裔人士参政议政的热情空前高涨,例如由美国最重要的华人组织之一的“百人会”
    发起的80/20运动,即呼吁华人选民集中手中选票以便发挥更大的效力。这是因为亚裔的处境确实存在不少问题。总部设在洛杉矶的“亚太地区族裔领袖教育”研究机构,关于美国全境1100万亚裔人士处境的研究报告表明,亚裔在美国社会的教育和经济成就超越多数白人,成功地挣脱了美国社会对少数族裔所持的成见,但因长期以来自成一统、保守刻板,且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约占全美人口4%的亚裔始终被视为外国人。
    换句话说,亚裔在教育和工作方面固然享有令人赞叹的成就,但在其他领域所受的待遇仍未能称得上公平。至于原因,则有:一、多数亚裔并不清楚少数民族在美国社会争取民权的历史事迹,对自身权益漠不关心;二、他们在美国社会中的定位仍被归类为少数民族,而少数民族意味着可以被忽视;三、在政治上表现冷感,通常被美国社会认定为神秘难解,其爱国情操普受美国社会质疑。所幸这一切都将成为“过去式”,因为亚裔选民已意识需要通过选票来彰显自身的力量,通过选票来伸张自己的诉求。
    亚裔形象编辑
    随着荷李活拍的历史片成为年轻人的“真历史”,荷李活眼中的中国人或非白种族裔形象亦会成为“全球标准”。监察荷李活和美国传媒的亚裔形象的“亚裔美国人媒体行动网络”早前发了一封公开信,列出多种被传媒不断重覆的“指定亚裔形象”:
    在美国,亚裔永远是外国人,不能融入社会
    电影中亚裔人讲英语时多带口音,而白人亦会以此为笑柄,令人以为亚裔人没办法溶入美国。
    亚裔美国人的职业千篇一律
    在电影和剧集中,总是南韩人卖杂货、日本人做生意、印度人开的士讲新闻,其他定型职业包括餐厅侍应、武术教练、信仰治疗师、洗衣店工人、黑社会、妓女。这种手法扭曲了亚裔人在美国从事多种行业的事实。
    亚裔是白人的配角
    亚裔人绝少当主角领导白人。就算是以亚洲为题材的电影,主角也大多是白人。
    亚裔男人不是性无能便是没性欲
    虽然亚裔女性常常在电影中成为白种男人的伴侣,亚裔男人却几乎没可能搭上白种女子,更遑论做爱,似乎亚洲男人都在性生活上有问题。(有论者说,若周润发在《安娜与国王》中与朱莉亚罗拔斯做爱,白人观众肯定会倒胃)。
    亚裔女性被定型
    亚裔女性在银幕上有两个极端:充满异国情调、顺服、勤劳和容易讨好的“中国娃娃”;或者是随时反咬人一口的“龙女”。
    耍功夫的中国人是坏的
    白人耍中国功夫,棒!而在电视片集上,耍功夫的中国人是坏的,而懂功夫的白人则是英雄,令人觉得只有在白人的手上,亚洲技艺才可有正面用途(这种情况在成龙的电影中正好相反,凡是耍功夫的白人都是坏的)。
    “亚裔美国人媒体行动网络”认为,塑造这些“指定亚裔形象”的电影工作者对亚裔的认识表面,同时亦忽视矮化亚裔对亚裔美国人社群的影响。
    工作消费编辑
    亚裔成全美最富有的消费族群
    中新网2007年5月8日电据美国《明报》综合报道,日前的一份市场调查报告指出,亚裔已经成为美国最富有的消费族群,他们的购买力高达4340亿美元,占全美消费者购买力的4.7%。这份报告还预测,美国亚裔的购买力2010年将达到6110亿美元,而华裔是亚裔中最大的消费族群。
    据统计,亚裔家庭的平均收入在美国各族裔家庭中是最高的,中位数是56200美元,比拉美裔家庭高56%,比白人家庭高15%,比全美国平均水平高26%。同时,年收入超过10万美元的亚裔家庭大约有28%,这在全美各族裔家庭中也是最高的。美国亚裔的人均收入是25800美元,超过了全美人均收入的24000美元。而在亚裔中,华裔人均收入为28000美元,位居第三。
    专家指出,亚裔美国人收入多,但对消费比较谨慎,要买最划算的商品。他们在家庭用品﹑名牌产品﹑科技﹑网上购物以及保健等方面舍得花钱,也愿意接受各式各样的推销广告,所以成为厂家心目中理想的目标市场。专家表示,尽管亚裔美国人的消费能力巨大,但美国的消费广告对亚裔族群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
    该报指出,美国的亚裔人口将近1300万,其中华裔有大约300万,占美国人口的1%,是全美最大的亚裔族群。另外,预计到2010年,美国的亚裔人口将增至1460万,累计增长率为14%。
    在美国,大部分亚裔居住在城市,大约40%的亚裔住在洛杉矶﹑旧金山和纽约等大都会地区。大约540万亚裔住在夏威夷和美国西海岸,其中住在加州的就有大约420万。
    高科技公司最适合“亚裔”工作
    即将出版的最新一期《财富》周刊评选出了全美“最适合少数族裔工作的50家公司”。虽然所评选出的企业同样不能逃脱美国经济不景气的噩运,但这些企业依然没有放弃平等对待各个种族优秀人才的念头。

    三、美国公民的选举权是如何变化的?

    一、殖民地时期

      在美国殖民地时期,政治参与是占社会少数的富裕的成年白人男性的特权。掌权者对选举权进行了种种限制
     早在18世纪,欧洲和北美殖民地的政治思想中有一个共同的认识,那就是,凡是依赖于他人的人必然缺乏自我意志,因而没有能力参与公共事务。正如当时的著名政治理论家理查德·普莱斯所指出的,那些连自己的生活都主宰不了的人,不应在国家的管理问题上拥有发言权;政治自由必须以经济独立为前提。各个殖民地一般要求选民拥有一定数量的土地、住房或其他个人财产。如1762年弗吉尼亚选举法要求选民须拥有50英亩未开垦土地,或25英亩建有12平方英尺以上的住房的土地。南卡罗来纳1759年的选举法规定选民必须拥有不少于100英亩的未开垦土地或拥有价值60英镑的土地、住房或城镇内的地块且在选举前的一年里他为这些土地纳过税。而北卡罗来纳1743年选举法和佐治亚1761年选举法都规定选民需要拥有50英亩土地。在17世纪末,马萨诸塞、新罕布什尔、康涅狄格和罗得岛一般要求选民拥有价值40先令的土地或价值40英镑的个人财产。
      在殖民地时期,天主教徒、贵格教徒以及犹太教徒等“非主流”教派普遍被剥夺了政治权力。在17世纪中期,从弗吉尼亚到马萨诸塞之间的所有州(除罗得岛外),都剥夺了教友会成员的选举权。马里兰(1718)、弗吉尼亚(1699)、纽约、罗得岛(1719)明确剥夺了天主教徒的选举权。而新罕布什尔(1680)和南卡罗来纳(1759)都曾规定,只有新教徒享有选举权。信仰新教的规定显然是要剥夺天主教徒的选举权。宾夕法尼亚、纽约、南卡罗来纳和罗得岛也剥夺了犹太移民的选举权。
      1705年10月,弗吉尼亚规定,禁止黑人、黑白混血儿和印第安人在殖民地担任任何文职、军职或者教会职务,违者罚款500英镑。1715年和1723年,北卡罗来纳、弗吉尼亚在法律中明确规定,黑人、黑白混血儿和印第安人不能享有选举权。1716年和1761年,南卡罗来纳和佐治亚在法律中规定,只有“白人”有权参加殖民地议会的选举。
      在殖民地时期,尽管多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所有的殖民地,妇女都没有选举权。当时的人们普遍认为,妇女应该在家里养育孩子,不适合参与政治。
      各个殖民地一般要求选民必须是所在殖民地、村镇或选区的居民。宾夕法尼亚和特拉华要求选民需要在本殖民地居住两年以上,新泽西和北卡罗来纳曾经要求1年,佐治亚要求6个月。
     新英格兰诸州(清教殖民地)普遍要求选民品行端正,在被认定为选民之前,需要提交所在村镇多数议员、“自由人”、牧师或邻居的证明信,证明该人言谈举止平和文明,无酗酒、说谎等不良习惯,不曾诽谤和反对政府和正统教会,遵纪守法。马萨诸塞禁止犯有通奸等罪的人参加选举。
      多数殖民地要求选民年龄在21岁以上。马萨诸塞和新罕布什尔曾经要求选民年龄达到24岁。之所以作此规定,是因为,当时的人们认为,21岁以下的“孩子”还缺乏独立的意志和正确的政治判断力。
      以上论及的主要是各殖民地政府一级选民资格。而在各殖民地的地方性选举(包括村镇、城市和县)中,对选民的资格限制也是千差万别,但是共同的特点是门槛都明显低于殖民地政府选举的选民条件。如马萨诸塞和新罕布什尔要求参加村镇选举的选民要拥有价值20英镑的财产。
      根据学者们的研究,在英属殖民地,由于土地资源丰富而廉价,土地和财产占有比较普遍,约有50%-75%的白人成年男子可以达到殖民地政府和地方政府选举中对选民的财产资格限制。这一比例要大大高于英国的选民比例。另有学者认为,在殖民地时期,约有70%-80%的白人成年男子能够达到选民的财产资格要求。由于这个标准比较容易达到,殖民地后期大约有四分之三的成年白人男子拥有选举权。
      实际上,如果计算选民在特定殖民地或村镇所有人口的比例,那么真正拥有选举权的人的比例就没有这么高了。1774-1772年间,弗吉尼亚只有大约9%的白人人口参加了选举。在1735、1761和1769年的选举中,纽约市的选民仅占该市所有人口的约8%。在宾夕法尼亚的农村地区,仅有大约8%的人具备了选民资格,而在费城,这个比例仅为约2%。
      总之,在英属北美殖民地,只有持有一定财产的、年龄在21岁以上的、本地出生的自由白人新教徒,才有资格参加殖民地政府的选举。达不到财产要求的白人穷人、白人契约劳工、黑人、印第安人、妇女、天主教徒和犹太教徒等被普遍剥夺了选举权。所以有学者指出:在殖民地时期,选举权并非所有人享有的一种“权利”,而是拥有财产的男性正统基督徒享有的一种“特权”。
      二、美国革命时期
      美国革命期间,公民选举权的门槛大大降低。随着战争的迫近和独立战争开始,为了团结民众,鼓励他们参军参战,扩大选民范围称为一个当务之急。费城士兵委员会认为,即使那些尚未归化的外国人(这里指的是德国移民),如果他们拿起武器保卫殖民地,就应当给予他们选举权。这会增进他们对殖民地的感情,激励他们为保卫殖民地而战 美国革命时期,普通民众的政治意识觉醒,要求扩大选举权以及其他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呼声传遍了合众国的乡村和城市。在革命时期,“不纳税无代表权”的口号成为殖民地人民反对母国专制权力的一个旗帜。然而,这个口号也促使殖民地那些因为达不到财产资格条件而被剥夺选举权的人对他们应当享有的权利进行了深入思考。他们想,既然他们在殖民地依法纳税,那么,他们在政府中为什么被剥夺代表权?一位新泽西人提出,应该给所有纳税但不能投票的人选举权,要不就不要向他们征税。1776年春夏之交,在马里兰安纳波利斯近郊操练的一队民兵坚持所有拿起武器保卫殖民地的人都应当拥有选举权。因为这个要求没有得到满足,他们全部解散。
      摆脱英国统治而建立的新殖民地政府为了争取民众的支持,主动降低了选民条件。康涅狄格、罗得岛、特拉华和弗吉尼亚保持了殖民地时期的选民资格要求。而其他州则放宽了选民的财产资格限制,规定纳税人即可成为选民,或者降低了占有土地和其他财产的数量和价值要求。如新罕布什尔、宾夕法尼亚和佐治亚规定21岁以上的成年纳税人即可获得选举权。根据北卡罗来纳1776年州宪法,选举参众议员的选民资格不同:选举参议员的选民需要拥有50英亩土地;而纳税人都可选举众议员。而南卡罗来纳1778年通过的州宪法规定,选举参众议员和州长的选民需要拥有50英亩土地或城镇地块,或在选举前一年内纳税达到3个先令。马萨诸塞1780年宪法规定:选举州议会议员和州长的选民拥有的土地每年收入3英镑,或拥有价值60英镑的任何财产。各州的新州宪中都废除了对选民的宗教资格限制,天主教徒和犹太教徒等获得了选举权。
      我们看到,在选举权的财产资格限制上,总体趋势是有所降低。但是,各州继续保持了对选举权的种族、性别、年龄和居住地和居住时间等限制。如马萨诸塞、新罕布什尔和纽约州宪法强调选民必须为“男性”。在那些州宪中没有提到选民性别的州,一般也按照惯例把女性排斥在外。美国革命时期唯一给予妇女选举权的州是新泽西。宾夕法尼亚、马里兰和北卡罗来纳强调选民必须是“自由人”,言外之意那些奴隶和契约劳工就不能享有选举权;而南卡罗来纳州宪法强调选民必须是“自由白人”,那么黑人和印第安人就不能享有选举权。
      尽管在美国革命时期,各州的选举权都有所扩大,但是许多没有土地的白人成年男子、21岁以下的“未成年”男子、黑人、印第安人、妇女和黑白混血儿等依然被剥夺了选举权。18世纪80年代,除城镇居民外,弗吉尼亚约有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的白人成年男子没有土地。弗吉尼亚约有8万男性居民因为财产资格限制而被剥夺了选举权。
      三、19世纪上半叶
      1800年杰斐逊当选美国总统开启了公民“政治参与的时代”。1790-1835年,各州被剥夺选举权的人(小土地所有者、技工、专业人士等)不断向州议会和州制宪大会提交请愿书,要求扩大选举权。而新近涌入美国的德国和爱尔兰移民也提出了选举权要求。而在第二次英美战争期间,由于兵源不足,需要大规模征兵,然而那些被征募的人中,有大批没有选举权的人。他们借机抗议对他们的选举权的剥夺。一些开明人士认识到给予民兵平等的选举权对于激励他们保家卫国的重要意义。而且不同地区选举权的扩大有着不同的原因。在南部,将选举权扩大至所有白人有利于他们团结起来,共同维护奴隶制的稳定;而在西部,扩大选举权有助于吸引他州居民或外来移民前来定居,以便促进西部开发和经济发展。另外,政党斗争(19世纪初为联邦党和民主共和党;19世纪30年代以后是辉格党和民主党)对于推动选举权的扩大也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在19世纪上半叶,美国公民选举权的一个重大发展就是各州推行成年白人男子选举权。西部州走在改革的前列。1799年,肯塔基州州宪法规定只有成年白人男子享有选举权。1803年,俄亥俄州宪法规定成年白人男子只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税,就享有选举权。田纳西州州宪法规定成年男子拥有一定土地才能享有选举权,另规定,如果在所在选区居住6个月以上也可以享有选举权。这等于实行了成年男子选举权。1812-1821年间,西部6个州加入联邦时规定赋予所有成年男子选举权。在此期间,四个早些时间加入联邦的州也废除了选举权的财产资格限制。
      而在那些“老州”,也相继推行成年白人男性选举权。马里兰(1801)、南卡罗来纳(1810)、马萨诸塞(1821)、纽约(1821)、弗吉尼亚(1850)、北卡罗来纳(1856)也相继废除了对选民的财产资格限制。1790年之后加入联邦的新州都没有规定对选民的硬性财产占有条件。一些州以纳税取代占有一定数量的土地和财产作为新的男性选举权条件。而在1830-1855年间,六个州废除了对选民的纳税要求。到1855年,对选举权的经济条件限制几乎全部废除。另外,宾夕法尼亚、特拉华、南卡罗来纳、印第安纳、密歇根等州缩短了选民的居住时间限制,大大增加了选民的人数。
      选举权的财产资格限制的废除,使选举权从一种部分人享有的“特权”转变为男性成年白人美国人普遍享有的一种权利。学徒工以及靠工资谋生的新兴产业工人也获得了选举权。原本与政治无缘的普通人现在可以在酒馆、客厅和街头巷尾谈论公共事务。美国的政治开始步入平民政治的时代。
      内战前成年白人男性普选权的推行,扩大了选民的政治参与。北卡罗来纳废除选举参议员选民占有土地的要求,使该州参加参议员选举的选民增加了一倍,而1851年弗吉尼亚选举制度的改革,则使选民增加了60%。纽约州1821年通过的新州宪使该州有资格参加州议会选举的选民从20万增加至26万,有资格参加州长和州参议员的选民人数从10万增至26万,有资格参加各类选举的白人成年男子达到了白人总数80%。
      然而,内战前选举权问题的发展趋势并不是直线的和前进的,其过程也有曲折和倒退。这首先体现在女权问题上。在美国革命时期曾经赋予妇女选举权的州,在19世纪初竟然剥夺了该州妇女的这一权利。1807年,新泽西立法机关宣布,只有“自由的白人男性公民”有权参加本州或县级选举本州政府官员或合众国政府官员的选举。更为糟糕的是,在实行成年白人男子普选权的同时,美国各州加强了对黑人选举权的剥夺。康涅狄格、宾夕法尼亚和纽约等老州通过了剥夺黑人选举权的法律。而1819年缅因州加入联邦到内战前,每一个新加入联邦的州都将选举权仅限于白人。南部的马里兰、北卡罗来纳等州也剥夺了黑人的选举权。在1860年以前,只有马萨诸塞、新罕布什尔、弗蒙特、缅因和罗得岛5个州给予黑人与白人平等的选举权。而这五个州的黑人仅占整个北部黑人人口的6%。
      1832年,英国的选举法使选民从占人口的2%增加到4%。法国直到1848年才废除了高额的财产资格限制,实行男性的普选权。但是随后到来的第二帝国很快废除了这一规定。在德国,男性普选权开始于1871年。而在荷兰和北欧诸国,男性普选权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才实现。在1860年之前,美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实行白人成年男性普选权的国家。美国在公众参与政治的领先地位不仅表现在美国的选民数目上,而且也表现在需经人民选举而产生的政府官员的数目上。在欧洲,公民参与的选举仅限于议会下院和地方议会。而在美国,联邦、州以及地方各级政府大批官员均需经公众批准方能任职。1850年,弗吉尼亚州通过的新的选举法规定,州长、法官以及县政府的官员都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
      四、内战与重建时期
      在这期间,美国南部400万黑人奴隶获得了公民身份和选举权,但是到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南部的黑人又普遍被剥夺了他们刚刚获得的政治权利。
      共和党人控制的国会通过了《1866年民权法》以及联邦宪法第14条修正案,正式在法律上赋予了黑人公民身份。联邦宪法第14条修正案第2款为了限制剥夺黑人选举权,规定任何一个州如果限制或剥夺任何男性公民的选举权,该州的代表权基础,应按照被剥夺选举权的男性公民的人数同该州男性公民的总人数的比例予以削减。第一款的作用是对于阻挠南部黑人参加选举的南部州予以惩罚。
      共和党人控制的国会在联邦政府能够控制的地区努力扩大黑人选举权。1867年1月8日国会通过法律,授予哥伦比亚特区的黑人选举权。1867年1月25日,国会通过法律,禁止现存的或以后组建的合众国准州以种族、肤色和以前的奴隶身份为由剥夺任何人的选举权。1867年3月2日《重建法》对南部叛乱诸州划片实行军事管制,将通过联邦宪法第14条修正案作为南部叛乱州重新加入联邦的条件,并且这些州要召集所有成年男性(包括黑人)选举产生制宪大会代表,由这些代表开会修改宪法,将保障所有成年男性选举权写入州宪法。新宪法经过多数选民的批准以及国会审核认可后,才能生效。到1868年7月,七个南部州达到了国会的要求,被重新接纳进入联邦。
      至此,共和党主导的国会在保护公民选举权案的问题上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然而此时北部和西部诸州还普遍剥夺了黑人选举权。1869年2月,激进共和党人控制的国会通过了联邦宪法第15条修正案,规定:“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不得因种族、肤色或以前是奴隶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拒绝或限制。”这个修正案的通过,在美国的历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使黑人成年男性在理论上获得了选举权。联邦宪法第15条修正案的通过以及国会后来通过的几个实施法,标志着联邦政府开始承担起保障公民选举权的职责。
      黑人获得的平等的政治权利只是象征性的,只有屈指可数的少数黑人从中受益。1869-1871年间,美国国会中仅有两个黑人众议员,1名黑人参议员;1871-1873年间,美国国会中有5名黑人众议员;1873-1875年间,美国国会有7名黑人众议员。1875-1877年第44届国会有7名黑人众议员和1名黑人参议员。此后国会中的黑人议员逐渐减少。1877-1879年,国会中仅有两个黑人众议员。1877-1895年间,南卡罗来纳州议会的黑人议员由39人,下降为5人。除了1879-1880年和1882-1883年分别为12人和15人之外,中间的年份都在10人以下。1895年仅有5名黑人参加了剥夺黑人选举权的州制宪大会。此后,州议会中的黑人议员仅余1名。
      1876年,“海斯·蒂尔登协定”之后,联邦军队从南部撤出。重新掌握南部各州政权的民主党人采取种种卑鄙的手段,剥夺了南部黑人男性刚刚获得的政治权利。联邦宪法第15条修正案禁止各州以种族和肤色为由剥夺黑人的选举权。各州于是采取一些与种族似乎没有直接关系的手段达到剥夺黑人选举权的目的,同时也规避了联邦法律。如1890年,密西西比州州宪剥夺犯过行贿、抢劫、偷窃、纵火、谋杀、作伪证、重婚罪的人的选举权;选民除缴纳两美元的人头税之外,还必须能阅读州宪,或宣读州宪时能听懂并对州宪作出合理解释。1895年,南卡罗来纳州的新州宪要求选民在该州当地居住两年,缴纳一美元人头税,有能力阅读和书写州宪任何章节或能理解读给的州宪,或者拥有价值300美元的财产;罪犯无选举资格。到1910年,前南部同盟11州和俄克拉荷马州通过上述手段剥夺了黑人的选举权。
      黑人刚刚获得的选举权失而复得。重建的南部的政治民主化严重受挫。南部和北部与西部在政治民主化道路上分道扬镳,渐行渐远。而且,重建时期联邦宪法修正案的通过未能保证妇女、印第安人以及其他美国的有色种族获得选举权。
      五、进步主义运动时期和一战时期
      进步主义运动和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美国选举权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是,美国终于将禁止以性别为由剥夺妇女的选举权写入联邦宪法,确立了女性和男性的政治平等地位。
      1848年7月19-20日,美国妇女在纽约州的塞尼卡福尔斯召开美国历史上第一次女权大会,发表了《观点宣言和决议,第一次正式提出了妇女的选举权问题,标志着美国妇女选举权运动的开端。
      重建时期赋予黑人男子选举权将妇女选举权运动推向一个新的阶段。在国会,国会议员们就是否赋予妇女选举权问题展开了多次辩论,最终无果而终。整个社会的保守势力依然占据主导地位。
      19世纪70-90年代是妇女选举权运动十分活跃的时期。在西部,边疆生活冲淡了有关妇女地位的传统观点。妇女与男人一起参与多种形式的生产劳动,这使这里的人们更容易接受两性平等的观点。1869年,怀俄明领地政府建立后成立的第一届领地议会通过一项法案规定,妇女与男子享有同样的选举权和政府任职权。1890年,怀俄明领地在加入联邦时,其州宪中规定妇女享有平等的选举权。随后,科罗拉多(1893)、犹他(1896)、爱达荷(1896)、华盛顿(1910)、加利福尼亚(1911)、亚利桑纳(1912)、堪萨斯(1912)和俄勒冈(1912)等州都赋予了妇女选举权。西部诸州妇女获得选举权在性别歧视的铜墙铁壁上打开一个大大的豁口。国会内的政治力量不断重新分化组合。西部诸州的国会议员成为推动妇女选举权在整个合众国实行的一支巨大力量。
      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妇女广泛地走出家庭,参与了国家的经济建设,在经济上日益摆脱对丈夫的依赖,取得独立。科技的发展,也将越来越多的妇女从家庭中解放出来。在教育上,广大妇女也日益取得与男性平等的地位,平等意识普遍觉醒。“声势浩大的进步主义运动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推动美国各项改革的动力。妇女争取选举权的运动正好与进步主义运动同步进行,而且成为这个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进步运动的浓厚的改革气氛和大量妇女的积极参与,为女权运动造就了巨大声势,使得美国政府的决策人不得不对妇女选举权予以认真的考虑”。“一战”期间,随着大批妇女参与国防工业生产,保障妇女选举权的呼声高涨。1918年9月30日,威尔逊在参议院发表演讲,敦促它通过联邦宪法第19条修正案,认为这一措施有助于战争的顺利进行和最终获胜。他对妇女在战争中的作用给予了充分评价:如果没有妇女们在各个方面提供的各种服务,那么这场战争就无法进行下去。1919年6月,国会通过了联邦宪法第19条修正案,规定不得以性别为由剥夺合众国公民的妇女选举权。1920年1月,联邦宪法第19条修正案获得法定州数通过生效,美国妇女正式获得了选举权。
      六、20世纪50至70年代
      在这期间,通过国会的一系列立法和联邦法院的裁定,对成年公民选举权的一切限制几乎全部被扫除,联邦政府真正承担起了保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职责。推动这一政治变革的主要动力在于“二战”、冷战以及民权运动。“二战”期间,美国不同种族和不同性别的公民在赢得战争的胜利中都做出了巨大贡献,也激发了他们的权利意识。而“冷战”期间,美国国内的种族和性别等歧视,使其确立“自由世界、民主国家领袖”的目标遭遇到了尴尬,成为世界各国的笑柄。20世纪50至60年代末的各种族和不同宗派和性别的人士参与的民权运动,引发了一场“权利革命”,要求保障处于社会不利地位的群体权利的呼声此起彼伏。
      在第二次重建期间,联邦政府开始采取切实的措施,恢复和保障南部黑人的选举权。1965年,国会通过了《1965年选举权法》,禁止任何州或政治分支机构(包括县政府、教区或选民登记机关)以种族或肤色为由利用选举权的资格限制或选举程序等手段限制或剥夺合众国任何公民的选举权。禁止剥夺公民选举权的手段包括:要求选民对任何材料进行阅读和解释;要求选民就任何题目展示自己的受教育水平和知识水平;要求选民具有良好的道德品格;要求已注册选民或其他人为选民担保;要求选民交纳人头税。为了保障非英语族裔群体的选举权,法律同时禁止州在学校教学语言不是英语的地区要求选民必须能够阅读和解释英文材料。另外,该法禁止选举官员故意不允许合法选民登记或不计算其选票,禁止选举官员篡改或损毁选票或篡改选举结果;禁止任何人恐吓、威胁或强制任何选民或帮助任何选民参加选举的人。凡是违背上述规定者,罚款5000美元以下,或处5年以下监禁,或并处两种处罚。
      在《1965年选举权法》通过之后的四年里,南部成年黑人中有近五分之四进行了选民登记。在密西西比州,登记为选民的黑人从1964年的6.7%上升至1968年的59.4%。而在亚拉巴马,同一时期黑人登记选民的比例从23%上升至53%。在亚拉巴马州的达拉斯县,在该法律生效之后的几个月里,黑人登记选民的人数从不到1000人猛增至8500多人。
      《1965年选举法》通过之后,限制公民选举权的各种藩篱在社会舆论和法律的共同冲击下土崩瓦解。美国历史上真正意义上的普选权时代姗姗来迟。
     1964年,联邦宪法第24条修正案通过,禁止在全国性选举中把是否交纳人头税或其他税作为是否选民的条件。
      到1975年,文化测验作为选民的条件几乎全部被废除了,多数州的法律规定文盲可以由他人帮助投票。
      1964年,多数州要求选民在选举前要在所在选区居住一年以上。这一规定剥夺了1500万人的选举权。1970年,国会通过《1965年选举权法修正案》宣布废除对选举总统和副总统的选民施加长期的居住期限制的条件,确立总统选举中不在原住地的公民进行选民登记和参加选举的全国性统一标准;要求各州立法保障不在原住地的公民的选举权。
      1971年3月,国会通过了联邦宪法第26条修正案,规定年满18周岁或18周岁以上的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不得因为年龄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剥夺或限制。这个宪法修正案使美国1150万名18-20岁的青年美国人获得了选举权,使美国成为第51个给予18岁以上成年人选举权的国家。
      1975年,国会通过了《1965年选举权法修正案》,禁止任何州或其政治分支机构以某人属于语言上的少数族裔群体而利用任何选民限制条件限制或剥夺其作为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当某州达到选民年龄的公民中有5%以上属于某一少数语言群体时,或某一少数族裔群体的文盲率高于全国文盲率时,选票、选民登记和选举指南等材料必须同时使用英语以及该少数族裔群体的语言;如果某少数语言群体的语言只是口头语言或非书面语言,有关州必须提供口头协助。“语言上的少数族裔”指的是本土美国人、亚裔美国人、阿拉斯加土著人或西班牙裔美国人。1982年的选举法还允许由盲人、文盲和残障人士自行选定别人帮助他投票。
      到20世纪70年代,美国实现了所有18岁以上的成年公民的普选权。
      当代美国政治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的是,在选举权扩大的同时,公民政治参与的热情与程度却持续降低。近些年来,美国公民参加全国性大选的比例明显下降。1960年的总统大选中,62.8%符合条件的选民参加了选举。1988年,参加总统选举的选民仅占所有选民的50.2%。1992年的总统选举中,这一比例上升至55.2%。1996年,这一比例在1924年以来首次降到50%以下。根据学者的研究,在20个工业化民主国家中,美国的选民投票率位居倒数第二。1972-1980年间,美国的公民投票率平均为54%,而其他20个民主国家的公民投票率平均为80%。
      大批选民不愿参加选举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公民义务感的降低,公民感到参加选举无法改变他们的生活水平,两口人都要为生计而工作的家庭增多,各种选举的频繁进行(几乎每年都有选举)等。复杂的选民登记手续也会使一些迁移他乡的人暂时失去参加选举的机会。另外,美国人必须从有限的政治选择中作出抉择,而他们的选择并不一定符合他们的利益。而且,两大政党在许多问题上越来越靠近,对许多人而言,它们未能提供足够的选择,不能吸引他们前往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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