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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研究丨商誉侵权与保护七大焦点问题(五)(《商事人格权纠纷律师实务》节选之七十二)

时间2022-11-26 11:00:08发布分享专员分类WIN7问题浏览109

五、如何认定网络商誉侵权与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典型案例分析

关键词:互联网 商誉侵权 不正当竞争

典型案例:成都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有限公司等与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等名誉权纠纷案(裁判文书索引: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沪一中民四【商】终字第 2186 号“成都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有限公司等与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等名誉权纠纷案民事判决书”)如何卸载360安全卫士 。

实务要点:关于赔偿损失的金额确定,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名誉权受到侵害使生产、经营、销售遭受损失予以赔偿的范围和数额,可以按照确因侵权而造成客户退货、解除合同等损失程度来适当确定如何卸载360安全卫士 。

案情简介:2013年2月26日,《每日经济新闻》第1996期第1-5版颁布以《360黑匣子之谜——奇虎360“癌”性基因大揭秘》为主题的涉案报道,该报道分为技术篇与商业篇,其中技术篇包括《360:互联网的癌细胞》、《360产品内藏黑匣子:工蜂般盗取个人隐私信息》、《360后门秘道:“上帝之手”,抑或“恶魔之手”?》3篇专题报道,商业篇包括《360:互联网的“一枝黄花”》、《360生意经:圈地运动与癌性扩张》、《360制胜“秘籍”:神秘的V3升级机制》、《360产品频遭卸载令背后:个人隐私自卫意识在觉醒》4篇专题报道如何卸载360安全卫士 。涉案报道在开篇综述中以2013年2月25日奇虎360所有APP产品被苹果全面下架为引,称“360的CFO亲赴美国‘负荆请罪’”,并引用知情人士言论称“国家版权局内部已讨论确定,360搜索引擎严重违反Robots国际规则,目前正在拟定相关处罚决定,近期将在行政处罚会议上责令360停止侵权,进行整改。”用“记者经过数月调查,并在微博名人‘独立调查员’等一批程序‘猿’的帮助下,揭开了360的层层内幕”这一确定性口吻,主要陈述了如下内容:“360的成功,更重要的在于其‘创新型破坏’:破坏才是目标。通过破坏,打破既有规则,从中获得市场与利益。而这一破坏的基础,便是对互联网世界最基本的准则——最小特权原则的践踏。”“360发家于‘360安全卫士’、‘360安全浏览器’,而这两款产品甫一面市,便携带了这家公司的癌性基因:以违反‘最小特权原则’为基石而构建”。“《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第一次查清,360是如何在其庞大的以安全著称的‘安全卫士’、‘安全浏览器’软件中,植入非法程序,并通过该非法程序中的‘后门机制’与360云端配合,形成全球独一无二的秘密内部机制。”“当360要发动一场讨伐竞品的战争时,其便启动‘V3机制’——通过‘安全卫士’、‘安全浏览器’,在用户电脑中私自卸载竞争对手的产品,私自安装自己要推广的产品,从而以最便捷的方式一举占领市场。”“在这场看不见的战争中,360表现出两个粗暴:粗暴侵犯网民的合法权益(隐私权、知情权、同意权)、粗暴侵犯同行的基本权益,肆无忌惮地破坏行业规则,从而实现其‘一枝黄花’式的疯狂成长。”“360现象,不仅对行业有巨大的破坏性,对互联网秩序产生严重的破坏力,更是对整个社会产生‘癌性浸润’。”

上述事实,由《每日经济新闻》2013年2月26日第1996期报纸、2013年2月26日每经网首页截图及(2013)京方圆内经证字第02772号《公证书》等证据证明如何卸载360安全卫士 。

2013年2月26日涉案报道刊发后,先后被新浪网的财经和科技版块、搜狐网的新闻版块、中青在线网的法治新闻版块等网络媒体转载如何卸载360安全卫士 。上述事实,有当事人陈述、关于涉案侵权报道被广泛传播的情况说明及相应的网页截图等证据证明。

人民法院主要观点:

本案二审争议焦点在于每经公司、经闻公司刊发并登载的涉案报道对于奇虎公司、奇智公司的名誉权是否构成侵害以及基于该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如何卸载360安全卫士 。

业务研究丨商誉侵权与保护七大焦点问题(五)(《商事人格权纠纷律师实务》节选之七十二)

纵观数篇报道文章的内容,可以确定上述报道文字引用普遍存在尖锐苛刻、个别存在使用侮辱性语言的现象,已经超出了新闻媒体正常行使批评监督的界限,依法已经构成对奇虎公司、奇智公司名誉权的侵害如何卸载360安全卫士 。至于上述报道的内容实质是否亦构成严重失实,因涉及的相关技术问题尚无明确结果,同时亦非本案审理的范畴,故本院不作定论。每经公司、经闻公司因侵权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可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方式予以承担。关于赔偿损失的金额确定,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名誉权受到侵害使生产、经营、销售遭受损失予以赔偿的范围和数额,可以按照确因侵权而造成客户退货、解除合同等损失程度来适当确定。本案中,每经公司、经闻公司属财经类颇具影响力的新闻媒介,而奇虎公司、奇智公司又系网络信息安全领域的知名企业,前者的大幅报道势必对于后者的经营、商誉等构成影响,虽然损失难以完全举证证实,但原审法院结合六点因素综合考量损失的确定,兼顾惩罚和补偿,亦具有合理性,故人民法院予以支持。每经公司、经闻公司的上诉事由,因缺乏必要的事实与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采信。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五条及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律师分析

1、网络商誉侵权的处理原则:

《侵权责任法》虽然未将商誉作为一项独立的权益单列,但专门规定了关于在互联网侵权问题: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何卸载360安全卫士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2、网络商誉侵权与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原则:

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如何卸载360安全卫士 。《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的规定,同样适用于互联网市场领域。要判断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关键在于厘清当事人的行为是否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互联网业界公认的商业道德,并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

②不正当竞争的主观恶意如何卸载360安全卫士 。经营者针对特定或者特定类型的竞争对手的原软件,专门开发针对性软件,破坏了特定或者特定类型的竞争对手合法运行的软件及其服务的安全性、完整性,使特定或者特定类型的竞争对手丧失合法增值业务的交易机会及广告、游戏等收入,偏离了安全软件的技术目的和经营目的,主观上具有恶意,构成不正当竞争。

③故意或者过失的捏造、散布虚伪事实如何卸载360安全卫士 。经营者针对特定或者特定类型的竞争对手,故意或者过失的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特定或者特定类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构成商业诋毁。这里“虚伪事实”包括片面陈述真实的事实而容易引人误解的事实。该评价无论是整体评价还是就特定问题做评价(如被告所说只是对软件运行状态做评价),只要在对产品进行评价时陈述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事实的,就有可能构成商业诋毁。

④以针对性技术方式诋毁、嵌入、依附实施不正当竞争如何卸载360安全卫士 。经营者以保护用户利益为名,推出针对性软件,诋毁特定或者特定类型的原软件的性能,鼓励和诱导用户删特定或者特定类型的原软件中的增值业务插件、屏蔽特定或者特定类型的客户广告,其主要目的是将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嵌入竞争对手的原软件界面,依附特定或者特定类型的原软件庞大的用户资源推销自己的产品,拓展软件及服务的用户,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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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研究丨商誉侵权与保护七大焦点问题(六)(《商事人格权纠纷律师实务》节选之七十四) 电脑开机蓝屏代码0x0000007B解决方法